博威时代:如何判定对方行为是否为家暴?家暴的三种类型
家庭暴力首次引起广泛关注应该归功于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但现实中遇到这类事件,人们总是会被警告“不要多管闲事”。导致旁观者虽然内心愤怒,但受害者却很难得到有效的救助。并且相关单位和组织对于家暴的处理手段有限,第三方干预效果并不明显。在婚姻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什么是家暴?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是违法行为,我国几年前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如今各省份也相继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但是很多朋友对家暴的行为和应对的措施都不甚了解,博威时代法律顾问简单普及下家暴在司法实践中的三种类型。
1、身体暴力
家庭成员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家庭成员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
冷暴力、家庭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这点很多朋友都不留意,其实,长期的谩骂照样会构成家暴,曾经就有子女长期对父母进行谩骂,致使父母终日处在恐惧之中,而被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相关行为的判例。
3、性暴力
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由此,如果有以上的行为表现,那么就可以判断为家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如果不会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那么也就不构成家庭暴力。关于如何判定对方行为是否为家暴,博威时代法律顾问总结了以下六点,这六点也是家暴取证的关键途径。
一、受害方在遭受家暴后的报警记录。
家暴行为发生后,受害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如果第一时间无法联系到警方,就要在保证自己脱离危险的前提下尽早的联系警方,不要有过多的犹豫。
二、报警后的伤情鉴定。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会提供伤情鉴定申请,指定受害者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若受害人没有报警,可以选择自己到医院或相关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但这种方式得到鉴定结果的效力在法庭上会大打折扣,所以最好还是选择报警处理。
三、病历记录或照片。
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保存好,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此外,还可以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受伤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四、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和视频。
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大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实施暴力行为,因此有些施暴者会有悔过表现。这时受害的一方最好要求施暴方书写保证书,在保证书中要提到施暴细节,并保证日后不会再出现施暴行为。除了书面的保证,受害人最好将施暴方悔过时的谈话进行录音或视频记录。
五、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朋友、邻居、保姆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六、施暴时的录音或视频证据。
有些防范意识较强的被施暴方会在自己的家中放置摄像头等设备,通过视频或音频的形式记录下施暴者的施暴过程,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博威时代法律顾问表示,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希望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社会体系下,大家在遇到身边的家暴事件时,能第一时间伸出援手或者寻求相关帮助,不清楚如何对家暴取证的可以咨询博威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