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讹传,如何辩证看待甲状腺癌从重症移除!
这两天,关于甲状腺癌被移出重疾名单的消息甚嚣尘上,各种声音都有,保险代理人用这个催客户下单,“再不买就停售了”、红利要过了等等。
根据《财新》杂志在的报道,去年8月,银保监会就提出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在考虑是否把甲状腺癌从重大疾病全额赔付的名单中剔除出去。但是,这只是个征求意见稿。
历史背景
我国曾很长时间都没有自己的重疾表,重疾保险的定价等都参照国外数据。直到2013年,原保监会组织全行业编制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成为第一套依据国内数据而编制的重疾发生率表,结束了国内人身险行业没有疾病发生率表的历史。这套用于产品定价和责任准备金评估的重疾表,对促进重疾险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这套重疾表已经使用了5年。
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重疾表修订工作,要求人身险全行业参与并成立各公司领导小组,做好数据采集,需报送数据的公司应于3月31日前报送数据。
从最新的进展看,重疾定义修订项目已经先行开展,其中是否将早期甲状腺癌在重疾险中除外或列为轻症责任,成为关注焦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消费需求的日益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重疾险在疾病发生后不终止,如多次给付重疾、身故恢复保额等,这满足了消费者重疾保障的现实需求,但也给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和定价造成了一定困扰,因此这套重疾经验发生率表已不能有效满足各方面的需要,亟须修订。
甲状腺癌或从重疾定义剔除
甲状腺癌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早期甲状腺癌的治疗手术仅需花费1万-2万元,治疗费用较低。香港地区重疾定义除外了早期甲状腺癌,韩国、中国大陆都是甲状腺癌理赔重灾区。
当前行业重疾标准定义中,甲状腺相关癌症都属于癌症范围,然而由于早期甲状腺癌(T1N0M0级别)发病率较高,大幅拉高了癌症的赔付水平,令保险公司苦不堪言。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看,由于早期甲状腺癌治愈率较高,治疗成本与其他重疾相比又较低,对客户的赚钱能力影响较小,所以近年来纷纷将早期甲状腺癌(T1N0M0级别)从重疾定义中拿掉,作为轻症进行理赔,甚至早期前列腺癌(T1a/T1b级别)也进行了类似的处理。
其实在香港,以及部分欧美发达国家,很早就把甲状腺癌定性成轻症了,原因很简单,甲状腺癌是一种高发生率,高治愈率的癌症,而且它的治疗费用很低,2-5万(不同城市和医院),而且治愈率高达95%以上,复发的概率也极低,术后对身体影响也不大,通常情况下,休息一周基本就可以上班了,所以收入损失不高。(被戏称喜癌)
五万不到的医疗费,可以获得数十万赔偿金,由此可见,甲状腺癌的逆选择风险是很高的。
如何看待甲状腺结节被列为轻症
小智君认为,即便甲状腺癌被列为轻症,需要辩证看待,现在能够按照重疾理赔当然是好事,可以一次赔付重疾保额的钱。但是如果以后将早期甲状腺癌除外或列为轻症责任,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也会为投保人带去保费更低的实惠,关键要看降低多少保费,如果保费不降或降低较少,但却除外了,对客户就不划算了。另外,如有投保人豁免的保单,甲状腺癌列为轻症之后,对于夫妻互保的保单或者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保单也会豁免掉后期保费。
至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个人认为不宜炒作。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将重疾定义进行修订是合理、必要的,甲状腺癌等检出率高、治疗费低的疾病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重疾,这对其他客户也是一种公平的体现,可以降低逆选择风险。从目前市场环境看,如果将早期甲状腺癌除外或列为轻症责任,相应重疾险的保费也会有所降低。
重新修订重疾定义是为了重疾险更为规范,优化保障范围解释,减少理赔纠纷。
恶炒银保监会将调整甲状腺癌的消息很多,从销售出发也可以理解,但是并不是每一款当下销售的保险都保证未来不会降级甲状腺癌的赔付,如果银保监正式下文,下面两个条款一个会自动升级匹配导致甲状腺癌成为轻症或者其他描述形式。
而这个则不会。
总结
随着重疾经验发生率表修订的完成,将为未来重疾险的开发提供更为科学的支持。重疾经验发生率表越科学、越合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越有好处。
此外,重疾经验发生率表修订的扩展任务还包括对行业标准定义修订前后重疾/轻症的发生率变化进行比较研究,提供发生率变化参考水平;基于经验分析结果,考虑是否分地区、渠道、产品类型(定期或终身,提前给付或额外给付)、吸烟与非吸烟人群等不同维度,进行细分编表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研究;对国际市场重疾产品发展、定义修订、医疗环境及发生率变化情况进行对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