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税费 篇一:购买新房要交哪些税
2020-09-14 23: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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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原文
(一)契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本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9月1日)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本文件自2021年9月1日生效)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第三条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
4.《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契税税率为4%。各省税率略有不同,以本省规定为准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一条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印花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交哪些税
三、怎样交划算
1.合理选择办证顺序享受更多契税优惠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家庭房屋套数不同可享受的优惠税率不同,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时,如果您有多套住房,建议不必同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可以根据房屋总价由高至低分别享受首套房、二套房优惠税率。
四、缴税小秘密
1.公寓等非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范围。
2.家庭套数仅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不包括同一户口簿上的成年子女。
3.婚前登记前仅计算个人房屋套数。
4.有部分省会城市有低于法定税率的情况,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答复为准。
5.部分地方已备案但未办证的不纳入房屋套数,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