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了?
之前凯撒分享过一个消息,“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消息是去年的,就是今年3月份,马上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到3月1日了,而最近围绕这个出了很多说法。
这两天越演越烈、越说越离谱的,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这个话题甚至冲上了热搜。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相关的言论,这几天也有很多伙伴询问凯撒这件事。先来说明,以上关于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数额较大还要补税的说法为谣言,微信、支付宝官方已经出来辟谣。
对此消息,记者向微信和支付宝方面求证,二者均回应此为谣言。其中,微信补充道,根据财付通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且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以上这种说法主要是对去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过分解读。
凯撒也分享过,当时凯撒就说明这些举措主要是限制个人静态收款码远程使用,是为了限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诈骗、洗钱、赌博等。
通知中提到之后会采取的措施有: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未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
采取措施也是因为近几年频发“跑分”、“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凯撒上次写文章也举过一个例子,个人收款码被犯罪份子利用,最后涉嫌非法洗钱锒铛入狱。
除了上述提到的还有我们熟知的非柜,都是为了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而且,个人账户并不计入商户经营资金,税务方面可能会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所以这个规定对于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很大的影响。
其实上边提到的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补税、罚款这件事也有发生,但事件的主人公是企业,处罚的也是企业。
很多企业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收款,逃避税收,被税务局稽查!举两个例子。
案例一:据杭税二稽罚〔2021〕17号文显示,杭州某共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的公司收入1211601.94元(含税),属帐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
案例二: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企业通过个人微信收取收入,藏匿收入,逃避税收,审查企业所得逐渐成为税局稽查收入的重点!还是要合法经营!
最后总结一下!
1、这种说法为谣言!
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2、对于个人日常使用收款码没有影响!
在之后个人收款码限制远程收款功能后,可能变成动态收款码,不再具备打印功能。如有扫码收款需要,可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
3、对于商户收款会有过渡期!
对于一些个体工商户,大多都是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进行收款,这些规定对于他们的影响会比较大,但也不是“一刀切”,会有一定的过渡期。
4、明辨是非,避免上当!
目前已经有部分人开始推广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有需求的人要注意部分人为了推广夸大宣传,一定不要听信传言,避免上当!
5、等待政策!
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为了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相关标准大概率会考虑到街边摊等免于工商登记的个人商户的合法权益。
涉及到的伙伴可以等待政策出来之后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