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楼盘逾期交付,让业主补差价 1357.6 元/平方米,如何看待此事?我们该如何「拯救烂尾楼」?
“保交楼”是解决房地产市场不该出现的问题,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购房者权利,是为了留住广大居民的购房信心,而不是用“保交楼”绑架购房者,逼迫购房者多掏钱,让购房者的利益受到进一步的损害。
然而,就在近日,花费高价买的楼盘逾期,三年过去了没见到房子,业主要收房,还得再补钱,遇到这事你能忍?
在房地产市场,补差保房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补差保房是指购房者通过向政府或开发商支付一定的差价,以获得保障性住房的购买资格或优惠购买条件。
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有权拒绝补差价。因为合同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如果一方违反了约定并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那么损失应该由违约方承担。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并给业主造成了损失,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赔偿损失。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07条提起违约索赔,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开发商应提供真实信息,不得进行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设定。如果开发商无力履约,业主还可以根据《物权法》追求先行赔付的权益。当然,所有的法律行动都应在详细评估案件具体情况后进行,有时候和解也可能是一种解决方式。
殊不知,出现烂尾现象,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从主观上讲,是开发商无良,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做企业的基本素质;从客观上讲,是商品房预售制带来的,是给了开发商钻空子、耍无赖的空间。
有人说,既然能退款,为何不退呢?是啊,买房是刚需,当时价格也是低谷。现在这个地块已经买不到了。
不说项目因为延期导致成本上升,就说附近的房价也回升了。我们退房,需要半年实现,利息仅为4.75%,可是我们贷款银行的利息都不止啊。
所以此时退房,那是亏本的买卖。除非你急用钱,而且不再买房,否则这个风险也很大。毕竟接盘的企业也不是现金奶牛。他要筹款,筹到了优先放在项目上。你这个估计再等两年,也是有可能的!
这个代价,一个是利息损失,还一个是不确定性风险。我想一席承诺,一纸借据,不如一套房子靠谱。
退一步讲,哪怕业主妥协,补了差价,也不意味着能买到安心,就此止损。未来开发商又缺钱了,会不会又要求业主补钱?会不会出现业主补完差价,房子依旧烂尾的局面?
作者声明本文无利益相关,欢迎值友理性交流,和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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