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案录:厦门“雨夜裸尸”案
今天这起案件也发生在一个雨夜,同样是一起车祸,涉及到一具女尸,诡异之处在于,发生车祸的地点在A地,而女尸出现在五公里外的B地,身上衣服还被脱光了……
2003年6月19日清晨,厦门。
时年22岁的年轻男子陈峯报案称,自己昨夜酒后驾车撞了人,逃逸途中,车子翻进了路边的一条沟里,现在他头脑清醒了,决定自首。
警方按陈峯提供的翻车地点B,很快就找到了他的车——仰翻在一个2.8米深的路旁涵洞沟里。民警发现,这是辆微型面包车,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时,一个意外状况出现了:车旁三米处,有具面朝下俯卧的女尸,仅穿着内衣,身上缠绕着一圈黑色橡胶。
陈峯在自首电话里并没提女尸的事,当时他本人还没有过来,民警担心他得知此事后心态发生变化,不愿配合,就没有马上询问他,而是等他赶到现场后,才向他追问,陈峯对此沉默不语。
陈峯的态度明摆着知道内情,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就在现场民警还在猜测这是一起单纯的交通肇事案还是涉及奸杀的刑事案件时,后台核查陈峯车辆的警察又有了发现。
头天晚上10点多时,曾有路人报警称在市内A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微型货车撞倒行人后逃逸。这起警情里,目击者提供的车辆特征与陈峯的车极为相似。
交警冒雨赶到,在现场找到了车牌、破碎飞溅的车玻璃和一双女士皮鞋,奇怪的是,除了逃逸的肇事司机,被撞的人居然也不见了。由于当时下着暴雨,并且17年前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监控网络,让追击变得非常困难。
现在把发生在AB两处的警情一合并,很容易就得出了结论:车祸发生在A地,撞人者正是驾驶此辆小货车的陈峯,他逃逸至B地时,车子发生侧翻;而被撞的女子就是那个在B处的女尸。
整起事件最诡异也是最令人费解的是,AB两地相距近五公里,受害者是如何发生位移的呢?并且,她的衣服又是被谁脱掉的?
对此,陈峯支吾着说,他翻车后就爬出了驾驶室,然后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林某,林某开车过来将他搭走了,他也不知道女尸是怎么回事。
经查,死者叫李燕,时年21岁。她朋友称,当晚九点过,一群人聚餐结束后分开,各回各家。另一个朋友回去后,询问李燕有没有到家,她没有回话,因为聚餐时都喝了点酒,朋友以为她直接睡觉了,就没在意,哪知会出这种事。
民警联系上A地交通事故的报案人,他回忆称,当时看到货车撞到了一个人,然后就跑了,等他绕过绿化带赶过去时,也没见到被撞者,还以为被撞者身体没有大碍,自行离开了。他报警是出于“以防万一”的心理。
法医对李燕尸检后得出结论,她死于“创伤性休克”,符合交通肇事被撞后死亡的情况,且死前未遭受性侵害。
据此,有侦查员分析:陈峯在A街撞了李燕后,发现她已经死了,就把她搬到车上。为了给自己脱罪,他扒光了李燕的衣服,伪造成她是被奸杀的假象。
可经验丰富的老民警马上反驳:“如果陈峯真想这样脱罪,就不应该把尸体放在自己车旁,而是扔得远远的才好。”
陈峯始终不愿开口,民警也不急,反正有些取证工作迟早都要做的。他们沿着A地到B地这段路程,反复搜索,终于找到了李燕的衣物,还在B地翻车现场旁的草丛里找到了李燕的手机。
根据陈峯的供述,他翻车后给朋友林某打电话,林某开车来把他接走。那林某作为半个知情人,他到现场后的所见所闻,也至关重要。甚至,警方怀疑,他有没有可能当时就在陈峯的车上,两人是同伙?毕竟,发生车祸后,单凭陈峯一己之力想快速地搬动受害人不是那么容易。
于是,民警开始调查林某,很快发现,案发时,林某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他确实是在事发后才开车去接陈峯的。不过,对林某的调查让案情迎来了峰回路转的时刻。
警察发现,接到陈峯的电话后,林某一直在打电话,通话对象是陈峯的堂哥陈德清。侦查员找到陈德清,心理素质差的他没怎么抵抗就交代了当晚的情况。
原来,林某在去现场的路上联系了陈德清,并接了他一起去找陈峯。陈峯上车后,告诉他俩自己在A地撞了人,一行三人就返回A地去查看情况,想看看受害人伤得重不重,结果看到交警正在勘查现场,陈峯害怕警察通过掉落的车牌找到自己,就去找表姐——区人大代表未芳帮忙。
未芳知道后,让酒气未散的陈峯先回去睡一觉,她则带着陈德清一起到B地查看情况。到了B地,二人发现那里居然有具裸体女尸。
见死了人,未芳和陈德清都不想惹祸上身,却也不想“出卖”陈峯,就自行离开了现场,让陈峯自己去处理这事。
对于他们的供述,陈峯也承认属实,但还是无法解释李燕是如何平移了五公里并被脱光衣服的。
经反复梳理案情,细心的侦查员发现一条线索:陈峯交待,他撞人后很害怕,心里慌乱,急于逃离现场,没有减速,车速应该在五六十码。而有一名目击者称,他看到那车子的速度并不快,估计只有三十码的样子。
两个速度相差这么多,专案组有了个大胆猜想。
发生车祸时,陈峯的车前挡风玻璃由于高速撞击,当场粉碎,玻璃四周起固定密封作用的黑色橡胶圈脱落,一头套在了李燕身上,而当时正在下暴雨,雨刮器开着,橡胶圈的另一头就卡在了雨刮器上面。撞击发生后,李燕被卷到车底下,腰上又被橡胶圈套着,所以,当陈峯一路狂奔的时候,李燕实际上是被吊在车底一路拖行的。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陈峯觉得自己是在狂奔,车速却很慢的原因:因为车底还拖着一个人。
为了印证这个猜想,民警进行了相关实验,找来同款式的面包车和符合李燕体重的人形模特,用挡风玻璃橡胶圈拖着,以30km/h的速度从A地行驶到B地,沿途中模特没有脱落,但模特身上的衣服在摩擦中出现了松动脱落现象。再看李燕的衣物,能够明显看到边缘有磨损痕迹,符合拖行时与地面摩擦造成剥落的情形。
最重要的证据来自李燕的尸体,法医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尸检,在李燕尸体的锉平面(就是和路面摩擦那一面)的伤口中找到了与沿途材质相符的沙土。
至此,这个离奇的女尸平移且被脱掉衣服的谜题被彻底解开。
如果罪案小说这样写,读者一定会觉得“扯淡”,高呼“太假了”,可现实往往比艺术更魔幻,更富戏剧性。
后来,法院审理认为,陈峯酒后驾车在先,交通肇事逃逸在后,并且,若他没有逃逸,李燕还有生还可能,综合考虑,陈峯行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附加民事赔偿11万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啊!”
值友7362014458
校验提示文案
值友7362014458
校验提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