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这家酒商最近被罚了10万元,原因是54瓶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
近年来,葡萄酒进口商或销售商因未贴中文标签而被罚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往往涉案金额较大,动辄就损失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对辛苦赚钱的酒商来说,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这不,近日杭州上城区某有限公司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5323.6元的行政处罚,原因就是因为销售的进口红酒没有贴中文标签。
事情是这样的。
据微信公众号“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依法对当事人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售的54瓶进口红酒均无中文标签,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经了解,当事人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口酒类批发销售,并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查的54瓶进口红酒分别标注有“QVEVVRI AMORIS”和“SAPERVI PREMIUM”外文字样,对应的中文标签标注的品名为“萨别拉维陶罐干红葡萄酒”和“萨别拉维优质干红葡萄酒”。
当事人某有限公司具有对应批次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因销售给熟人,故未加贴中文标签。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称,当事人销售的进口红酒无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05323.6元。同时鉴于当事人在检查时当场加贴了中文标签,故对其销售的54瓶无中文标签的红酒不再予以没收。
根据近年来的相关统计,在进口葡萄酒不合格的批次里面,将近65%以上都是因为中文背标不合格。可见,进口葡萄酒有中文背标还不行,还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标注。那么,一个合格的中文背标应该是怎样的?
根据我们国家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中文标签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葡萄酒名称:一般位于最醒目的位置;
配料:即酿造葡萄酒的原料与辅料,一般会写“葡萄汁、二氧化硫”;
酒精度: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后面的单位一般是 vol;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及地址;
灌装日期:即装瓶日期,一般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
储存条件:如“请置于阴凉干燥处,建议10℃-15℃ 平放”;
净含量:葡萄酒标准容量为 750ml,不排除其它特殊容量;
警示语:如“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
同时,根据我们国家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以下信息可以选择性标识:
条形码。原瓶进口可不需要条形码;
散装进口,在国内灌装、分装的,条形码是必须的;
年份可不标示;
产品等级;
获奖证书;
法定产区;
葡萄品种标注及翻译;
有机葡萄酒,需要相关文件证明;
国外生产商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不一定要写;如果写了必须要和正标、合同相符;
葡萄酒的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膘客老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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