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中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题目,看完再也不emo了(文末附报考条件)
咱们考证界一直有个不解之谜,就是法考和ACCA,到底哪个更难?
法考er认为,法考以其法条数量之多,考试时间之紧,考试风格之多端,被称为“中华第一考”那是当之无愧的!
ACCA党则表示尽管法考名声在外,但在考试通过率上比acca高!基础法条非法学生也能看懂,但acca没基础的话,可能字你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就不知道是啥。
法考和ACCA都是含金量极高的考试,无论通过哪个,对职场发展和未来晋升都有很大助益。今年的法考已经结束一周多了,不管是正在等待成绩的小伙伴,还是早已过了法考的大神,如果接触的题目够多,肯定会有几道题让你大受震撼,接下来就一起看看⬇️
一、双胞胎弟弟顶替哥哥登记,哥哥移情别恋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考题梗概:大伟和小伟是双胞胎,大伟和芳芳打算在情人节当天领结婚证,不幸大伟意外遇到车祸,大伟为了不耽误领证,遂让弟弟小伟顶替自己。
后大伟在住院期间与护士小冯互生情愫,大伟遂提出上诉以非本人登记结婚为由请求确认其与芳芳的婚姻关系无效。
不知道法考er们平时遇没遇到过这种题?尽管题目出得让人目瞪口呆,然而现实生活中,冒名顶替的婚姻也是存在的,本题中的双胞胎冒名顶替登记依据法律是要走行政诉讼程序撤销婚姻的。
二、你不和我在一起 我就去跳河
考题梗概:“ 如果你不答应和我在一起,我就跳河。”说这话的,是2012年司法考试题里的一位周姓路人甲,他正在对青年女乙求爱。乙明知路人甲可能不是说着玩的,但还是没同意,结果,路人甲就真的跳河溺亡。
问:乙算犯罪么?
答:不算,此题考查的是“不作为犯罪”及其义务来源。
三、你这坑爹的娃
考题梗概:07年的考题中,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仇人林某,便对他进行了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
事后查明,甲实际上并未击中父亲,但因其父患有严重心脏病,最后,他因过度惊吓死亡。
甲究竟有没有犯罪?按照法律和法理,“对象错误”不影响甲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四、离职后,是否可以自行处置公司配车以抵工资债权?
考题梗概:甲公司聘请经理陈某做管理工作,为了方便他工作,甲公司给陈某批了一辆车使用,后来陈某因故被炒鱿鱼,公司也没有结清他的薪水,陈某私自把车扣留,说是抵销公司欠他的工资。
问,此事是否属于留置权?
相信很多小伙伴可能和我一样,觉得车抵工资天经地义,但最后依据法律处理结果是:陆某无权因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汽车行使留置权,而且陆某不仅要返还汽车,还需要支付私自扣留汽车这段时间的使用费!
尽管有些题目不在我们日常了解范围内,但大多都是以真实案例为原型。
法治社会,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在关键时刻捍卫个人利益,更可以避免陷入法律盲区!
如果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尝试一下法考哟~ 根据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颁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遵循“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原文出处文字比较多,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只要你是2018年4月28日之前取得本科学籍,或是已经毕业了的,就都可以考,不论法本与非法本!
看完有没有种想迫切拿下法考的冲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