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保险,一定要做这件事!千万不要忽略!
买完保险,你会做哪些事呢?
相信一般人都会说:肯定是查看电子保单有没有收到,确认一下上面的信息有没有错。
然后,没有然后了。。。。
其实投保之后有件很重要的事,往往被大家忽略了,那就是:
一定一定要通知家人,这份保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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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前几天小开同事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小开同事有个同学,我们叫他小a。
小a的爸爸因为意外突然去世,后来小a在收拾家的时候,忽然发现爸爸的书架里夹着一张保单,保单的被保人是妈妈,但是这张保单已经过了复效期,失效了。
这份保险是在几年前投保的,投保之后,小a的爸爸并没有告诉家里,家人并不知道这份保单的存在。
当时小a的妈妈身体比较健康,是可以投保的,但是就在去年,小a妈妈查出糖尿病,已经无法投保其他保险产品。
加上爸爸的突然离世,让小a了解到保险的重要性,所以他非常希望这份保单可以继续生效,于是打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当时的情况,希望保险公司可以继续承保。
但是很可惜,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确实已经过了复效期,保单失效了。。。。
如果能够再点知道这份保单的存在,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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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失效还算是好的,有种情况更糟糕。
假设某天咱们发生意外,或者忽然昏迷不醒,而咱们买的保险根本还没来得及跟家人说,
那咱的保险,几乎就打水漂了。
因为除了某些重大灾难,保险公司是不会隔三差五看看被保人情况如何的,如果不主动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很难知道被保人已经出险。
最糟糕的是,保险对于理赔申请还有时效要求,有的保险产品会有专门的约定,比如下面这款意外险就比较严格,要求意外身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案:
而且《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也有对索赔时效的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丧失。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丧失。
所以一旦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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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一天的费用,不用我多说,相信大家也知道。
如果不想在有保险的情况下,还让家人迫于经济压力对您放弃治疗,那么请在投保之后,及时通知您的家人:
“我有保险,万一发生点啥事儿,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想了解更多投保知识,记得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