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中国消费者报”3/30发文《3·15判例 | “进口”咖啡标签造假,卖家和总经销商双双被告!法院判了......》,最终法院判定“应依法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
文章说——
消费者花1488元购买了2件某品牌咖啡后发现商品来源不明、标签虚假且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于是将销售者和总经销商双双告上法院请求判令“退一赔十”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咖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查,涉案商品外包装标示成分与海关核验的实际进口商品标签严重不符,被告钟某作为销售者,未能提供与实际商品相符的合法进口凭证,涉案商品属于来源不明、标签虚假且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法院认为
本案厘清了跨境代购等新型销售模式下的食品安全责任认定规则,明确进口食品标签成分与海关备案信息不一致,可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院依法判令未尽进货查验义务的代购销售者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认定标签明示的总经销商,对产品来源合法性、标签真实性负有法定审核义务,在无法举证名称被冒用的情形下,应就不安全食品与实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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